客户端手机版微博微信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> 税务宣传 >> 热点专题 >> 营业税改增值税 >> 主要政策
 
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11-23 17:07来源:劳务财产处浏览次数:

财政部税务总局

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

财税〔201776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
  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,自201811日至20201231日,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(含本数)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
财政部  税务总局

20171020

 

分享到:0
 
版权所有:3488bet36365体育在线 主办单位:安徽省地税局办公室 域名:www.hnnkdl.com 备案号:皖ICP备07500265号-1
技术支持:合肥深拓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:0551-65301251 网站标识码:3400000014

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:2018-02-26 11:53:58